記者洪正達/高雄報導
▲小三、小四被元配提告求償,最後法官認定她還有1000多萬待領,因此判兩人都免賠。(示意圖/pixabay)
高雄富商阿謙(化名)結婚8年,卻因感情不睦另買新房獨居,沒想到卻連續暈船舞小姐、女鄰居,事後東窗事發,阿謙與元配和解並賠償1670萬元,但元配事後一併提告小三、小四,案經審理後,法官認為元配已陸續拿到126萬元,事後還有1000多萬待領,因此判決小三、小四免賠。
判決指出,阿謙和原配在2011年步上紅毯,但8年後感情生變,阿謙買房獨居,事後因寂寞難耐,在跟舞小姐小媚性交易多次後暈船,不但成為情侶,也發生了14次關係;後來阿謙跟小媚分手,又在新房得住戶大會上搭上女鄰居小琪(化名),阿謙又說自己雖已婚,但已進行到離婚協商的地步,小琪於是在阿謙百般追求下成為對方的女朋友,關係相當緊密。
後來阿謙分居桃花不斷的事情被元配知道,於是自行蒐證後向對方攤牌,但阿謙又不想離婚,於是簽下和解書要賠償元配1670萬,陸續匯了126萬元給元配,元配又依侵害配偶權向小三、小四一併求償150萬元,
案經法院審理後,小三、小四都說自己不曉得阿謙仍有婚姻,交往時都聲稱單身已離婚,但法官檢視相關卷證後,認為小三、小四不可能不知道阿謙的真實感情狀態,因此各判賠10萬和24萬,但又考量到元配已拿到126萬元,還有1544萬元帶領,雖小媚、小琪都有連帶債務,最後仍判免賠,全案可上訴。
引用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13605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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